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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指导意见 提出大力促进旅游住宿业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1 11:58    点击量:805    

  2月19日,记者从省旅发委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省将大力促进旅游住宿业发展,旅游住宿业供给满足市场需求,旅游住宿业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住宿业品牌特色更加凸显,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住宿业综合满意度显著提高,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旅游住宿单位达到1.62万家,床位总量达到90万张。

  改造农家乐等设施 提升为各具特色的农家客栈

  《意见》提出,我省要大力发展品牌特色酒店,适应旅游市场发展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在我省落户,投资经营品牌连锁酒店,努力提升我省国际高端旅游的接待能力。改造提升一批中端商务酒店,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服务产品更加丰富,设施走向高端,服务走向专业,逐步加入到高端酒店行列,实现我省高端酒店总量稳步增长。同时,鼓励群众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大力发展农家客栈和家庭旅馆。积极引导鼓励城市郊区和景区周边小城镇群众,充分利用自有宅基地、自有闲置住宅房资源,建设、改造和经营特色家庭旅馆等简易、便捷的小型住宿单位。旅游热点地区的乡村、景区周边乡村、同一地区景区与景区沿线的乡村、休闲度假资源较为富集的乡村等,应有组织、有规划的引导群众,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房产和原来单纯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加大投入力度,改造提升为各具特色的农家客栈、度假村、古民居旅馆、青年旅舍、驿站、民族旅馆、帐篷宾馆、农家小居等乡村住宿设施。

  挖掘闲置公房资源 改造后用于旅游住宿接待

  《意见》要求引导旅游沿线各类经营主体,配置建设住宿设施。旅游沿线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自驾游营地,在充分考虑自驾游停车、用餐、汽车维修等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定位和实际需要,配置建设相应接待量的住宿设施。旅游沿线高速公路的休息区,要扩容增需,优化功能,建设面向广大自驾游客需要的住宿设施。鼓励坐落在自驾游营地、休息区周边的乡村群众、公路段、风电企业等,投资经营客栈、驿站、国际青年旅馆等简易住宿设施。旅游沿线城市建设和规划建设的影视基地、美食街、主题公园、仿古街、购物街等。挖掘闲置办公用房资源,投入旅游住宿接待。政府有关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等,按规定规范清理出的办公用房,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改造后可用于旅游住宿接待。对集中清空的闲置中小型楼体,可引进市场主体投资改造,发展连锁快捷酒店。对局部清空的楼体,可将闲置部分改造为小型招待所式住宿单位。大中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接待中心、接待公寓等住宿设施以及城镇个人闲置公寓,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面向广大旅游者开放。 (记者 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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