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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严两以”确保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黄平县浪洞镇人民政府 杨朝根    发布时间:2017-03-31 16:48    点击量:770    

  “两严两以”确保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上行下效,上率下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所恶,下必不为。”领导干部必须要率先垂范,示范引领,方能上行下效,才能赢得人民才拥护;要身正示范,才能赢得群众才信任。笔者认为,通过“两严两以”方能确保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作为领导干必须注重自身党性的锻炼和修养的提高。只有提高了党性修养,才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越雷池一步,守住法律底线;只有提高党性修养,才能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让百姓信得过,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地开展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公仆意识,勤俭朴实,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循法度,自加约束,既要有不越线的严要求,又要有不踩线的高标准,时时以“党纪国法”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严格遵从党章党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争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要心存敬畏,要自觉尊崇,不断强化党章党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领导干部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把党章党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依据,把党章党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尊崇党章、始终心怀敬畏、始终率先垂范。

  以《准则》《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以“《准则》《条例》”规范自己的工作生活作风,时刻以《准则》《条例》高标准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全面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自始至终在人民群众面前树榜样、立形象、作表率。

  以“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领导干部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是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作为领导干部要紧紧依靠理想信念这个思想行动的“总开关”和“总闸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人民群众面前运行、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黄平县浪洞镇人民政府 杨朝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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