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朱德精神,扎实为民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1 15:47 点击量:71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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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朱德在卢古饲整军时提出了“三个不准、四个规定”,即:“不准乱烧乱杀、不准打骂士兵、不准骚扰老百姓”、“规定买卖公平、缴获财物要分给穷人、缴获的金钱要上交归公、借群众东西要及时归还”。朱德说“革命军是穷人的军队,穷人不能打穷人。革命军战士是我们的同志,要平等对待。农民是革命军的基础,脱离了农民兄弟,革命就不能胜利”。
岁月如梭,29日,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座谈会上,习总书记从五个方面谈到我们纪念朱德同志的原因:“我们纪念朱德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追求真理、不忘初心的坚定信念;就是要学习他无限忠诚、光明磊落的坚强党性;就是要学习他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方法;就是要学习他心系人民、艰苦朴素的公仆情怀;就是要学习他一生学习、一生向前的奋斗精神。
毛泽东同志称赞朱德同志是“人民的光荣”。无论何时,朱德同志都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中,生活上克勤克俭、清正廉洁,保持朴素本色,他强调“我们一切力量都出于群众身上,一切办法也都由群众创造出来”。座谈会上,习总书记说“全党同志无论职位高低,都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从古到今,每一位领导人,都强调着一个真理:“人民是党的根基和血脉,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工作的最终目标,应该是服务群众,让群众生活得越来越好,工作的成就,应该是得到群众的赞誉和念念不忘,而这一切的基础,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沉下身子、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舒民怨、暖民心,多干实事好事。要有看齐意识,见贤思齐,学习朱德同志的精神风范,学习革命先辈的优秀品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扎实实为了人民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贵州省天柱县委组织部 龙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