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塑造阳光纪检新形象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2 20:32 点击量:55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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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塑造阳光纪检新形象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63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被问责,厅级2名。(9月21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以新的形象肩负起新的历史重任,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必须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的重要问题。说到底,就是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塑造阳光纪检新形象。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但在纪检监察队伍中,还有极少部分人明知犯、顶风违纪,极大地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声誉和形象。
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广西自治区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0件,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63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名。
事实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天然地具备‘腐败免疫力’。”“打铁先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必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如何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正风肃纪、打造铁军”活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切实把执纪责任落到实处。
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不姑息、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严管就是厚爱。让党内问责利剑高悬、发挥威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积极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的角色,切实把问责责任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时刻把“三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铁军”,努力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履好职、尽好责,塑造阳光纪检新形象。(文/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