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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丹寨县排调镇 宋鑫    发布时间:2016-08-31 17:49    点击量:502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社北京 8月29日)

  《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尤其今年是市县乡村集中换届之年,《意见》的出台,对把好选人用人关,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健康”干部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首先要把好考察关。干部考察不是经历一两件事、听几次表态就能看清楚的,必须看长期表现。要坚持“二八”原则,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改变“不提拔不考察”的现象,注重通过调研、任期考核、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巡视等途径了解干部,注重收集网络舆情,走进服务对象听取意见,重视了解干部“8小时”外在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其次要用好谈心谈话手段。改进谈心谈话方法,在“真听”“深听”上下功夫,“真听”必须要有开放诚恳的态度,沉下身子、放下架子,让谈话对象主动谈、乐意谈,必要时可以学一些心理学课程和谈话技巧。“深听”则要注重提高谈话质量,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第三要加强对意见的分析研判。加强对领导干部来信来访、个人报告事项、完成重点工作表现情况的专题分析,通过集体会诊及时发现“带病症状”。健全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督导等机构的定期信息沟通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以此次《意见》出台为契机,严格执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相关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选出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贵州省丹寨县排调镇 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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