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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领导干部要善于和企业家打交道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7 15:04    点击量:788    

  南都讯 记者龚萍 昨天上午,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吕业升强调,要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亲”“清”良性互动新型政商关系。

  《意见》开出政商关系正面和负面清单

  今年4月2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了《意见》,会议进行了学习并研究贯彻意见。《意见》共六章三十条,明确了政商交往中“亲”、“清”的具体内涵,列明了政商关系中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强调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主动作为,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如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等九个方面内容。

  同时,《意见》划定了政商交往中的具体行为边界。如:明确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企业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可以按照有关差旅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用餐或者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从而消除了党员干部及企业负责人的思想顾虑,有利于党员干部轻装上阵、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

  从源头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吕业升指出,当前,东莞正处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需要政商共同努力,按照既“亲”又“清”的原则,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和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善于和企业家打交道,厘清交往界限、把准交往尺度,这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

  吕业升强调,优化政务服务是从源头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突破口,要认真梳理东莞服务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亲企清政”等一批条件成熟的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要强化监督执行,既要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部分)

  ●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借钱借物

  《意见》中政商交往的“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不得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也不得由其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

  《意见》规定,不得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邀请,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接受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得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到企业任高级职务

  《意见》规定,领导干部不得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违反规定与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不得以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者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减少对企业影响

  《意见》规定,司法、执法、执纪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应当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违法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信息以及作出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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