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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8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案例 36名责任人被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8 20:52    点击量:681    

  新华社长沙6月8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8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日前,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对近期各地查处的8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36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这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汝城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履责不力。汝城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考试阅卷工作中组织不严密、监督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阅卷工作方案,未安排人员对阅卷现场进行监督。阅卷时,未密封参考人员信息和集中保管通讯工具,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出现阅卷人员随意接打电话和中途独自出入、应回避人员参与阅卷复核和统分工作等问题,导致汝城县重新举行“三类人员”选配考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安仁县永乐江镇党委、安仁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履责不力。永乐江镇党委、安仁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永乐江镇党建办工作人员谢琴珠被确定为承坪乡副乡长提名人选。

  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正处级退休干部姚希亮干扰换届。姚希亮在会同县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夕,通过与会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老干局局长粟烨交谈,认为其儿子会同县坪村镇党委书记、县级后备干部姚霁恒在换届中进入县级领导班子的希望不大。为使儿子得到提拔重用,在其侄子姚佳良(社会人员)和姚佳良在中方县委政法委610办工作的同学张玲艳的帮助下,捏造事实、匿名举报,涉及会同县10余名领导干部,并将举报材料在网站、微信中转发扩散,干扰县委换届工作,造成极坏影响。当其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网络发帖事件后,与相关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姚霁恒知情未向组织报告,也未及时制止。

  中方县蒿吉坪乡老田溪村村委会主任杨理茂干扰换届。杨理茂在接到召开乡党代会通知后,以对乡里的并村方案有意见为由,明确表示不参加乡党代会,并通过打电话方式影响本村杨春忠、杨连香、杨理杰、杨理风4名党代表不参加乡党代会,干扰党委换届选举。后经乡党委、政府多次教育,杨理茂及以上4名党代表均参加了乡党代会。

  临湘市原乘风乡林业站站长何小军伪造任职文件骗取“三类人员”选配考试资格。何小军为取得“三类人员”选配考试资格,向组织部门虚报任职年限,并利用原乘风乡党委因乡镇合并对公章、党委会议记录管理不严的机会,伪造任职文件和党委会议记录,私盖党委公章。

  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农业林业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振文为他人拉票助选。周振文在镇党委委员候选人考察公示期间,为支持公示人选中唯一的本地人黄某某,在黄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给5名村党支部书记打电话,为黄某某拉票。

  衡东县吴集镇杨梓坪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陈泉生对镇党代表推选工作履责不力。陈泉生在全村党员大会上,未按要求公布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条件,导致1名非中共党员被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取得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资格,后被镇党委换届工作驻村指导组发现并纠正。

  衡阳县金兰镇瑞芝村在“两推一选”结束后违规发烟。2016年4月1日,瑞芝村在“两推一选”工作结束后,部分党员提出给参会人员每人发一包香烟的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常军华同意并安排村干部用公款640元购买香烟8条,给每位参会人员发放一包,镇驻村干部周玉民现场制止不力。

  记者了解到,涉及这8起典型案例的3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取消提名人选资格、免职等不同程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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