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明、廉生威”是检察干警的价值追求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蒲美玲 发布时间:2016-06-01 10:27 点击量:55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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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生明、廉生威”是检察干警的价值追求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意思就是:处事公正就能够明辨是非,能够做到秉公办事,能够获取群众的信任;做人廉洁就能够形成威力,能够让人心服,能够得到百姓的厚爱。“公生明、廉生威。”应当作为检察干警一生的价值追求。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字方针是检察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所在,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忠诚是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民是宗旨理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公正是神圣职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廉洁是基本操守,清正廉明,无私奉献。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公正廉洁执法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各类刑事案件的高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同时也给检察机关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常会遇到说清、打招呼的人,造成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出现,从而影响其检察机关的公正廉洁。当前,仍有少数检察干警未转变办案理念,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重打击轻保护等错误执法观念,造成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得到合法的保障。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公正为怀,要求检察干警在办案中要转变办案理念,以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做到不枉不纵,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清廉为本,要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将法纪、党纪、检纪的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检察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吃、拿、卡、要等歪风出现,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出现。
三要强化监督,要求检察干警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原则,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正所谓“正人先正己”,作为一名监督者,必须要更加严格的监督自己,使自身成为公正廉洁的代表者。
公正是检察干警的价值追求,清廉是检察干警的职业操守,出于公,才能认准方向,只有廉,才能抗拒腐败。每一位检察干警都必须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伸”。(蒲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