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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罗鹏    发布时间:2016-05-30 20:23    点击量:529    

  脱贫攻坚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责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在甘肃舟曲调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时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发有为。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十三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党员干部,要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责任。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7017万人减少到5575万人,减少1442万人。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扶贫开发,未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果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我国还有数千万贫困人口,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

  扶贫攻坚,关键在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意识和逆水行舟、后发赶超的危机意识,杜绝“等靠要”、“虚报冒领”、“越穷越光荣”等懒汉思想和行为,消除个别国家级贫困县脱贫后不愿“摘帽”,“戴着贫困的帽子炫富”的现象。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贫地方政绩考核管理组织体系以及地方考核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案,让扶贫政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引导党政干部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只有完善干部扶贫政绩的综合评价,才能切实发挥出党员干部“车头”的率先引领作用,带领贫困地区群众要脱贫致富,共同描绘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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