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应聚焦三类基层“兵”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刘 绣 发布时间:2016-05-23 15:35 点击量:61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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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应聚焦三类基层“兵”
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刘 绣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主持召开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组织部门职能,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强基层党组织、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行动,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新华社银川5月15日电)
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想要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真可谓是时间紧、任务重。眼下这场脱贫攻坚战是场硬仗,要想打赢这场硬仗,没有训练有素、能拼善战、勇于冲锋陷阵的干部是不行的。打赢输不起的这场脱贫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全体党员干部浴血奋战、奋力拼搏,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更应成为脱贫攻坚的急先锋,冲在脱贫攻坚战的最前列,当好表率、作出示范。
从党和国家持续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的经验来看,一个地方的干部有决心、有担当、有能力,扶贫开发工作往往能取得预期效果,反之,一个地方的干部作风不实、行为不正、能力不强,便极有可能导致扶贫开发工作“走弯路”甚至“开倒车”,去年10月曝光的马山县扶贫造假事件,就是当地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集中体现。扶贫开发,成也干部,败也干部,这话一点也不假。
村干部是脱贫攻坚的“侦察兵”。村干部对村里的情况、村民及其家庭的情况最熟悉、最了解,且掌握着村里诸多事务的“生杀大权”。从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到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落实、扶贫款的分配使用、贫困户的兜底保障等,结果好与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负不负责、公不公正、实不实在、廉洁不廉洁。因此,选好村干部是打赢这场战争的一个重要条件,我们要着眼于“培、育、选、管”,积极探索出一套“选得准、留得住、用得好”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高效廉洁的村级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做足发力。
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是脱贫攻坚的“排头兵”。一个好的第一书记、一支有战斗力的驻村工作组,才能带领村两委一道,挖出贫困村致贫的症结,找准脱贫致富的“对路子”,千方百计完成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干部从机关到农村,从办公室到贫困户家里,首先应该明确自身的“重要定位”,摒弃镀金和度假心态,一心当好百姓心中的“马向阳”。
扶贫干部是脱贫攻坚的“督查员”。扶贫干部的选派是重中之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政治素质好、自我要求严、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勇于吃苦的高标准,注重将扶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鼓励干部到艰苦环境和复杂局面中磨砺意志、增长才干。要结合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有针对地为扶贫干部“充电”,重点加强基层党务知识、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理论和实践水平。
无论是“侦察兵”、“排头兵”还是“督查员”,都是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站的生力军,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在选人用人上要下足功夫,选对人,用准力,才能走对脱贫攻坚的第一步。而这三类基本“兵”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和舍我其谁的担当,全情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努力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取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