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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当保姆 农户自主招商 南宁 这里拆迁不包办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谢振华    发布时间:2016-05-11 08:08    点击量: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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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拆迁,涉及农民回建安置,如果政府给的政策与农民想的补偿“不对路”,容易陷入僵局。南宁良庆区试点将回迁安置的决策权、选择权还给农民,由其主导开发进程,与开发商协商合作条件,政府只严格依法监督程序。农民有楼住、能分红,政府减负担、得声誉,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发新区,我们双手赞成;但没了地,咋活?”韦儒松发问。

  “下了这么大气力,农民还不愿上楼。费力不讨好,憋屈!”许坚元感叹。

  韦儒松,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村村民;许坚元,良庆区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调研员。一问一叹,道出了回建安置之难。

  征地拆迁难,最难在回建安置。作为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良庆区是该市征拆量最大、需上楼农民人数最多、维稳压力最大的县区。

  近两年多来,良庆区回建安置成功“逆袭”:从失地农民不愿上楼,阻工闹场、集体上访,征拆举步维艰;到一年签约动工安置点18个,可集中安置2.2万人,连续两年完成征拆任务。

  不突破现行政策、不增加财政负担,“剧情”何以反转?

  【症结】

  农民有想法不上楼

  政府下气力不讨好

  随着南宁城市建设的推进,那黄村被纳入新区核心区域范畴,征地拆迁,在所难免。

  在良庆区,面对同样问题的,不独那黄。2006年以来,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开发建设累计征用良庆区土地面积9.46万亩,房屋拆迁量401.57万平方米,涉及那黄村等10个行政村(社区)。据测算,良庆区需安置的失地农民共约6.3万人,至2016年,急需安置的就有4.7万人。

  合理的安置,是失地农民的第一诉求。

  “根据政策,我们对失地农民按规定支付安置补助费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安排产业用地、实物补助等方式妥善安置。”许坚元介绍,与其他地方类似,良庆区也采取政府统建模式来回建安置,即由政府主导招商,开发单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一个农民可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申请购买60平方米的安置住宅,并免费享受人均25平方米的产业用房及相应停车位。

  统建模式速度快、规划优、质量好。但在实践中,农民对此却并不买账,迟迟不愿上楼。

  “村民有自己的想法和顾虑。”韦儒松说:首先,村民住惯了“占天占地”的自建房,总想着政府给地皮,自己建楼;其次,每人需要出资10.8万元(1800元/平方米×60平方米)购买安置房,尽管已经拿了安置补助费,但再从兜里掏钱,心里并不愿意;第三,多数农民没有经营经验,产业用房带来的保障,心里没底;第四,农民不习惯公寓楼,物业管理费也是负担;第五,政府大包大揽,群众没有参与权。

  一方面,新区建设如火如荼,亟须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受回建安置问题困扰,群众对新区建设不理解、不支持,阻工闹场、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征拆工作一度举步维艰,每年都难以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2015年3月,我一到良庆区任职,就有同志好心提醒:回建安置,是一颗‘定时炸弹’,处理不慎,会出大问题。”良庆区党委书记李兵感叹道。

  【探索】

  农民自主决策招商

  政府放手不“甩手”

  政府给的,农民不愿要;农民要的,政府给不了。回建安置,陷入僵局。

  经过反复沟通、论证,结合相关政策精神,良庆区决定以那黄村为试点,大胆地摸索另外一条路:

  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将住宅安置用地和产业安置用地合并综合开发;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开招商或自主招商,通过合法程序确定合作开发单位,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开发单位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后,按照核定的比例同步开发建设回建安置房和商品房。

  2013年8月,那黄村农民回建安置互助协会成立。当过兵、会经商的韦儒松,当选为会长。协会成立,“那黄模式”全新开启。在政府指导下,协会委托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确定上海光明地产作为合作开发单位。

  经过“讨价还价”,那黄村与光明地产商定:光明地产代农民支付每人10.8万元的回迁房成本;农民产业安置商铺整体租给光明地产经营,开工后5年起每年支付农民生活补助费1万元/人/年,第十年至第二十年逐年递增。此外,光明地产还要配合政府对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为了按市场规则规范操作,那黄村先后成立了5家农民安置产业公司。韦儒松介绍,拆迁户可以自由组合、自愿参加。

  “‘那黄模式’的关键,是把决策权、选择权还给农民。”许坚元说:一是自由组合。农民自由组合组成5个产业公司,由产业公司将住宅安置用地和产业安置用地合并综合开发,并主导开发进程,农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二是自主招商。产业公司组织委托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商。三是自主协商。产业公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公开招商引来的开发商协商合作条件,签订开发协议。自己谈的合同自己认。

  政府放手不“甩手”。“我们不当保姆、只做裁判,监督指导农民和开发商遵守规则,履行合同。产业公司依法组建、依法登记,按照公司章程决策运行;项目招标走‘招投标’程序;开发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程序严格依法、严谨规范。”许坚元说。

  【效果】

  农民有楼住能分红

  政府减负担得声誉

  很快,“那黄模式”的效应,开始显现。

  在村里能人的带领下,农民们不仅“神奇”地遵守起市场规则,更娴熟地利用市场规则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农民不掏一分钱即可“上楼”,还能坐享分红。“拆迁后,我家4口人不掏一分钱,就能分到240平方米住房。住不完的房子可出租;100平方米商铺,还可以得分红;小区建起来了,可以做保安保洁,或者做点小生意。”说起今后“有住、有租、有铺”的日子,那黄村村民黄宝府十分满意。

  “经过成本测算,着眼长远发展,让利于民是值得的。一方面,取得了村民的信任与支持,项目开发有了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我们以此为契机,进驻了五象新区核心区,并通过房地产开发、合作经营产业商铺获益。”上海光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公司总经理李成伟认为,参与那黄项目是互利共赢。

  “不突破政策红线,不做无原则让步,不增加财政负担,‘那黄模式’妥善地解决失地农民安居、生存、发展‘三重难题’,实现了‘群众得权益、企业得项目、社会得稳定、新区得发展、政府得声誉’的多赢效益。”李兵说。

  良庆区区长谷明佳介绍,推行“那黄模式”以来,良庆区完成征地面积25607.35亩,征拆面积133.1万平方米,连续两年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五象新区加快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

  目前,良庆区九成以上失地农民都响应和支持“那黄模式”。除那黄村外,新村村、坛泽村、良庆社区等村都积极要求采用“那黄模式”进行回建安置,仅2015年一年,正式签约并实质性动工建设的安置点就达18个,可集中安置2.2万人。

  李兵坦言,“那黄模式”比较适合在地段好的失地村推行,地段偏远的失地村则难以合适开发商。为此,良庆区将进一步扩大农民自主权,让农民在“那黄模式”、政府统建模式、“房票”模式中,选一种回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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