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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虚报政绩者将被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顾仲阳    发布时间:2016-05-11 07:53    点击量:67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介绍《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贫困户脱贫要依据全面综合的标准

  刘永富介绍,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评价贫困户脱贫,要依据全面综合的标准,不能光看收入,收入必须超过扶贫标准是最基本的一条,主要保障吃、穿不愁,收入超过了扶贫标准的有可能还是贫困户,比如小孩没接受义务教育、家里有人看不起病、住的房子不安全,这都不能算脱贫。

  在回答记者“贫困退出要以群众认可为标准,群众认可是什么样的标准”这个问题时,刘永富介绍,没有特别精准的绝对量的标准,因为贫困户的收入很难统计,但是乡里乡亲谁家穷谁家不穷,大家都知道。群众认可不是指贫困户本身认可、也不是指某个人认可,而是指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既包括贫困户本人,也包括所有贫困户,以及一般户。村民小组、村委会还要进行讨论,进行公示。

  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

  刘永富介绍,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在回答记者有关贫困县和贫困村退出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提问时,苏国霞介绍,这个标准的制定既按照中央要求,又总结了地方的经验,还参考了国际惯例。

  按照中央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从目前建档立卡数据来看,贫困县平均贫困发生率17.3%,贫困村16.9%,根据测算,如果到2020年所有中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西部降到3%以下,全国还将剩下800万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医保、农村五保和养老保险等措施,能够确保脱贫。各地也在纷纷制定脱贫标准,大概也是这样的水平。

  从各国减贫经验看,一般一个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降到3%左右时,就很难通过开发性措施来解决贫困问题,需要用保障措施兜底。

  刘永富补充介绍, 800万是个测算数字,是个阶段性目标,而不是最终目标。到2020年要全部脱贫摘帽,不是允许保留800万贫困人口,而是为了鼓励先脱贫“摘帽”,允许保留一定的贫困人口数量,中部地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后,还要继续扶贫,直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防止地方为政绩由争先“戴帽”变争先“摘帽”

  有记者问,对于贫困县“摘帽”,政策是“摘帽”不摘政策,提前退出还有奖励,如何防止地方为了政绩由争先“戴帽”变成争先“摘帽”?

  “不能因为以前要政策、要补助,就把农民算成贫困户,现在要求脱贫摘帽了,要政绩,就把穷人都算出去。”刘永富说,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第一,要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真抓实干、真帮真扶,通过各方面的措施让这些穷人增加收入、增长能力,建立稳定增收的渠道。“这是责任,不干不行,不干就要问责,不真干也要问责。”

  第二,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标准和程序,不能搞数字脱贫、弄虚作假。

  第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贫困县、贫困户的退出进行考核。此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士,开展第三方评估,看脱贫成果是不是真的,能不能经得起检验。

  第四,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虚报政绩的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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