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9 20:34 点击量:80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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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5月9日电(记者王成)福建省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包括违规操办子女婚宴、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领取兼职补贴等问题。
2015年1月14日,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生强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未如实报告婚宴情况,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予的礼品礼金。许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
2015年12月1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林庆标、平潭县澳前镇卫生院副院长黄建雄、平潭县中楼乡卫生院副院长吴朝晖(主持工作)等3人进入一音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期间接受异性有偿陪侍服务。林庆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安排;黄建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吴朝晖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6年1月至2月,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助理兼轨道与市政监督管理科科长林华强、质监总站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陈周与、主任科员施秀美等3人,在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兼职并领取补贴。以上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交违规领取的补贴;质监总站站长黄立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