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阴市:出台“三个办法”严把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关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4 16:31 点击量:64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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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出台“三个办法”严把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关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近日,华阴市制定出台了《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和考核办法(试行)》、《镇(街道)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和考核办法(试行)》和《市直部门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和考核办法(试行)》。
三个《办法》从条件范围、考察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提名考察和考核提出了明确规定: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纪检监察员)、市直部门纪委书记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一般不得在本人所在单位选举产生,须从市委后备干部人才库或现任同级别干部中提名,并纳入市委干部任用统一管理,任职满五年后要进行交流;提名考察按四个程序进行,由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人选,同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形成提名人选和任用方案,报市委研究后进入考察、公示程序,按干部任用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同时,《办法》明确了派驻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驻在部门设立的监察室隶属派驻纪检组领导。市直部门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分管所在部门其他业务,主管所在部门监察室工作和业务。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配备3至5名纪委委员,选举产生的纪委委员在镇(街道)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据了解,该市纪委负责对镇(街道)纪委书记、市直部门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纪检监察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交流、提拔等挂钩,并对履职不力的实行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由市纪委提出另行任职建议。(华阴纪委: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