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十二项清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1 15:17 点击量:62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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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十二项清单
近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十二项重点清单,明确规定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等十二种行为。
《通知》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要重点监督十二种行为:一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二是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三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五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六是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七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八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九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十是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十一是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十二是其他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