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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准扶贫 要强化干部的四种意识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 陈凯莉    发布时间:2016-04-26 11:12    点击量:612    

  推进精准扶贫 要强化干部的四种意识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如火如荼的展开。加大帮扶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四种意识。

  强扶贫责任意识。2014年,我国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今年,党中央又发出了“全面实现小康、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动员令。党和国家对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给推进扶精准扶贫带来了重大机遇,也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精准脱贫需要困难户自力更生,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一个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在走访帮扶贫困户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扶贫责任意识是我们在开展扶贫工作中至关重要的因素。各级党员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帮扶责任意识,将贫困户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将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当做自己努力的方向。

  强扶贫服务意识。无论是作为党员还是国家公职人员,都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群众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难免会对扶贫工作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解。这个时候党员干部要摆正心态,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不求回报,耐心解释,深入宣传,切不可在工作中掺杂负面情绪。

  强扶贫务实意识。扶贫要准更要实,要实现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就要杜绝一切形式主义。我县贫困户分布广泛,各有特点,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在任务面前,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党的要求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当起肩上的责任,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主义。这样才能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强扶贫创新意识。给钱给物,只能解一时之困。俗话说”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但要帮助贫困户彻底脱贫致富,前提是我们党员干部手中得有“渔”。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结合贫困家庭的特点,扬长避短,创新发展思路,整合优势资源,才能为贫困户献计献策,帮助贫困户彻底脱贫致富。

  (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 陈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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