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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准则》、《条例》要落实在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谢飞翔     发布时间:2016-04-22 11:47    点击量:600    

  牢记《准则》、《条例》要落实在行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牢记《准则》和《条例》,必须心中有党,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准则》继承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树立思想道德的“高线”追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中央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亮明了管党治党的戒尺,划出了党员的行为底线。每个党员入党之初都是积极创造条件自觉自愿向组织靠拢的,经过组织考察等一系列程序才进入组织的大门,因而对党忠诚,必须是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绝对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态,而是体现在内心选择中和工作岗位上。

  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好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个方面的纪律规定,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坚决不碰违反党纪这根高压线。要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掌握处理各种问题的科学方法,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要把牢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要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党教干啥就干啥,党不教干的就坚决不干,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谢飞翔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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