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学一做”要做到“三清”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马廷富 发布时间:2016-04-12 08:42 点击量:51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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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学一做”要做到“三清”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通知发出后,各级党委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为学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
近期,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方案已经制定实施,学习教育已进入开头破题的阶段。“好的开头等于成功的一半”。推进“两学一做”要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做到“三清”。
组织关系排查清。对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由于部门单位及乡镇、村(居)撤并、改组等原因,一些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新建、撤并跟进不及时,党支部和党员归属不明等问题伴随产生。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敢于正视问题,通过集中开展排查摸底,理清党组织和党员归属关系、建立健全党支部,把责任明确到党支部这个基本单位,确保学习教育精准覆盖到每个党员。
问题导向目标清。“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问题导向就是开展“两学一做”的靶心,问题整改成效就是衡量学习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明确提出,着力解决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突出问题列出本地本部门干部存在的问题清单和具体表现,做到问题排查整改针对有效,效果衡量有坐标参考。
分类指导重点清。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涉及面广,有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个不同领域,有领导干部又有普通党员,有在职党员又有离退党员。各级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根据实际分类指导,按照行业特征和身份特征明确学习教育重点,创新学习载体,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做出实效。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全党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主动担责,排查摸清底数、理清工作思路,坚决防止疲态和走过场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贵州关岭县委组织部 马廷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