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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时期要求阐释《党章》新活力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0 13:07    点击量:576    

  用新时期要求阐释《党章》新活力

  ——中共贵州省剑河县委组织部 黄丽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家规国法是每一个公民遵照的言行准则,那么《中国共产党章程》便是每一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我们党的理论根基不断深化,实践成果不断显现,夯实了我们党的建设工程和国家建设事业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基础,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向世界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活力和民族精神。作为带领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的我们每一个党员,更是要用自身言行来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新风尚、正能量的发展汇聚方向,用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模范践行和阐释《党章》规定,赋予其新时期的新活力。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执行的根本规定。当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奉行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健全和完善《党章》内容,把每个时期的时代特征所赋予的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纳入到《党章》规定当中去,从而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让《党章》成为不断进步更新的指导党的建设的规则章程,而不是一层不变的框框架架。认真学习《党章》规定,努力践行《党章》宗旨,是每一个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用自身践行成果为《党章》的理论创新提供实践经验,是每一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时代精神赋予《党章》新活力的主要方式。

  《党章》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党的性质、党的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党员、党的干部以及管党建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党章》的历次修订对其作用的发挥和指导党建工作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今年我们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个基本内容,是学习教育的基础,只有真正学深学透学懂党的性质、基本纲领、基本原则、基本规范等,在此基础上再来强化学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才是学习应该遵循的由浅入深,由基础深入内涵的基本规律,才有利于我们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理想信念不断强化。首先,要全面认真地学习《党章》的基本内容,内化于党员的思想上。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基本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以及重大方针政策,要把党的无产阶级特性、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服务宗旨理解透彻,贯穿于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当中;要切实意识到和承担起国家民族发展的大任,把共产主义奋斗目标作为每一个党员奋斗实现自身理想价值基础上的最终目标,把民族富强、人民富裕、国家安定团结作为我们工作的基本追求,把党的指导思想作为我们的行动指南,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不断引领深化国家振兴、民族复兴的战略行动举措。其次,要全面认真地领会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外化于党员的行动上。党员享有基本权利是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因素和主要动力源泉,党员必须履行基本义务是对其区别于其他群众的基本要求,也是其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主要指南。入党誓词当中就包含着党员的基本义务,新党员入党宣誓是对党组织做出的庄严承诺,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是对自身履行义务的审慎检视,只有真正全面履行了党员义务,才能充分享有党员权利,也只有真正履行了党员义务,才是一名合格称职的党员。“两学一做”就是要从学习《党章》内涵,深化党性认识,做践行《党章》楷模做起。再次,要全面认真地贯彻《党章》规定的基本原则,形化于党务工作上。在统筹党内思想认识,统一行动部署时,必须严格遵守和坚定支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从而提高党的决策效率和行动效率;在强化党员干部管理方面,《党章》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论政治素养、信念价值观念、思想工作方法、能力职责建设、从严自律准则及作风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必须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以此为根本依归,把这六条基本要求作为在履行党员基本义务之后的行为规范和行事追求,成为能谋其事的党的干部;在严于国法的党纪规定方面,《党章》规定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决不允许有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的存在,坚持党纪面前党员平等的原则,筑牢从严治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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