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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应成为常态化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8 10:24    点击量:648    

  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应成为常态化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主要内容是将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干部,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这一做法可以使党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一个干部,减少用人失察与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透明度。近几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制度在全国各地各级机关得到广泛推广。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公示过于简约化。公示内容只有拟任职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人职务等等。这种公示,对熟悉与了解公示对象的人而言,并不影响他们对公示对象的评价。但对不熟悉公示对象的人来说,就很难根据这些简约的基本信息对公示对象进行评价。

  因此,干部任前公示内容中应加入实绩公示,并让实绩公示成为一种有效制度长期执行,使之成为常态化。在干部任前公示内容中加入公示对象的工作实绩,可以使公示对象的形象更加有血有肉,呈现在群众面前的不再是一个个符号化的人名,而是一项项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使群众对公示对象的认识由抽象变为具体,激发他们对公示内容提意见、作评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

  干部任前实绩公示,还有助于倒逼平时混日子、不作为的干部努力工作,也有利于树立凭实绩选干部用干部的导向。用工作实绩来衡量干部,能实现选拔公平性最大化,废除论资排辈选拔干部的落后保守模式,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选人用人范围。(韦天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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