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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将加大力度推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02 11:43    点击量:851    

  1月28日,杭州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利用社会资本以捐赠、独资、合资、租赁、合作办学、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举办教育。

  为此,《意见》给出了发展要求,支持发展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教育,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及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保障教师待遇

  过去民办学校发展一大障碍就是师资,特别是像一些非热点民办学校,好的师资留不住,因为老师的待遇没有保障,心安定不下。而现在从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薪资待遇、社保,这也给老师们吃下定心丸。

  《意见》提出,民办学校应保证教师的工资收入和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保持大体相当水平。民办学校应和全体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教师除外)。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由学校、个人共同分担的制度。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经人事等部门审核同意,可在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意见》还规定,在职称评审、业务培训、课题立项、评优评先、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这也加深了民办学校教师的归属感。

  破除教师流动障碍

  《意见》提出,破除教师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用人自主权,鼓励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间有序流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积极探索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高等学历教育学校提供师资扶持的政策措施。

  过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老师间的流动少,最大的问题还是编制问题。按过去的办法,公民学校的老师要去民办学校,首先得放弃编制,而去了民办学校后,再想回公办学校,就得参与公开招聘,这其中就有很多不可预测性,所以很多公办学校老师是有顾虑的。

  此外,《意见》提出公办学校老师去民办学校虽然也要脱编,但如果后续再想回公办学校,按相关规定只需要通过直接考核,通俗地说就是“走得出去,也回得来”,同时民办学校待遇也不错,这也打消了很多老师心中的顾虑,能让公办、民办学校老师间的流动更有序。

  完善公共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对于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所有的支出都需要精打细算。过去,政府对于民办学校的经费扶持,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意见》出来以后,为经费扶持提供了制度保障。按近两年全市公办学校平均每年日常生均培养经费为参照,小学生均为1.1万左右,初中生均为1.3万左右,高中约为1.8万左右。这么一换算,届时政府给民办学校的扶持资金生均约3000左右,甚至更高。这笔钱可以为民办学校的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受教育环境。同时,相关部门已在制定考核办法,确保财政经费专款专用。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过去一直在强调民办学校的风险防范意识,现在《意见》正式把“风险防范金”作为制度确定下来。风险防范金专户主要用于学校出现办学风险时,退还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补发教师工资及支付其他应急费用。这项制度的实行,也可将民办学校办学的风险防范更规范。

  《意见》提出,风险防范金可从各级政府对民办学校的公共财政扶持奖励专项资金中提取。鼓励民办学校以年学费收入的1-3%向该专户注资,民办学校提存风险防范金情况作为公共财政扶持奖励的条件和依据。办学规模在1000人(含)以下和100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以校区为准),风险防范金专户累积金额分别达到50万元、100万元时可不再注入。(本站记者 缪成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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