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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教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1 16:00    点击量:574    

(2018年9月16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9月12日至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3个县,同时在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9个县中,抽取3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6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62所(个),其中小学33所,初中11所,一贯制学校5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11个,特教学校1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727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3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宁夏回族自治区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2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337-0.566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42-0.406之间(详见表2)。

  表2 宁夏回族自治区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20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各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3个县情况,详见表3)。

  表3 宁夏回族自治区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提出申报的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在2008年实现“两基”后,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面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和示范县创建活动,连续10年纳入全区民生计划,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一)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宁夏各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推进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启动实施了西海固地区攻坚计划,倾全力拿下最后最困难的堡垒。制定了基本建设、条件装备、教师配置、生均拨款等多个标准,指导各县(市、区)按标准实施,依标准配备。将“全面改薄”工程、控辍保学、消除大班额、减轻中小学负担等重点工作列为对部门、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督导部门不断完善过程督导、重点督查、常态监测、整改通报、问责约谈等相关制度,坚持以评促建,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标准关,狠抓重点问题的整改,有力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二)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

  宁夏坚持把改善办学条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工程,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硬件基础。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投入政策,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12-2017年地方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1104亿元,2017年比2012年增长了58.8%,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在改善办学条件工作中,一是注重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编制了全区学校布局规划、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努力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同心县通过棚户区改造为县城9所中小学扩建征地658亩,新增学位3600个,化解大校额4个、消除大班额125个。二是大力实施各项建设工程。先后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和供暖设施改造等一系列重大项目,改造建设中小学校和教学点1906所(个),新建和维修改造校舍面积124万平方米,校舍成为农村当地最漂亮的建筑;改造室外运动场地近300万平方米,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改造近1500所农村中小学的供暖设施,彻底告别了火炉供暖;配备设施设备1667万台(件、套、册),全区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由2012年的649元、1208元提高到2769元、3811元。三是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建成“宁夏教育云”资源和管理大平台,提供优质教育资源1800多万件,实现了优质数字资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指导600所学校开展智慧校园管理,建成名师网络工作室300个,通过同步互动课堂平台,让农村山区学生共享优质课。石嘴山市惠农区依托教育云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11所学校开通了智慧校园应用系统,20个班级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翻转课堂教学。“建设大平台、汇聚大数据”,宁夏成为全国“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

  (三)创新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宁夏通过创新教师管理、补充、培训、待遇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一是创新管理模式,为教师队伍“输血”。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教师退出机制,近五年提前退休教师6155名,采取“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方式,累计招聘特岗教师2.35万名,占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6%,覆盖全区1200多所中小学校。二是完善教师培训,为教师队伍“造血”。全区90%的县建立了教师发展中心,通过“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名校长领航和远程培训等项目,累积培训教师、校长共33万人次,建设各类名师工作室71个,命名“塞上名师”43人、“乡村教学名师”50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音体美及心理健康教师248名,有力缓解了学科教师短缺问题。三是创新激励机制,稳定乡村教师队伍。2015年自治区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制定了向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的倾斜政策。2013年起,将县域内教师高级职称比例由原来5%调整为8%;对连续在农村中小学校工作15年、25年并且目前仍在岗的教师,不设门槛和职位限制,可以分别直接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补贴标准山区人均500元、川区300元,最高达到1880元,在教育部公布的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排名中,宁夏位于全国前列。西吉县以人均500元标准兑现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并按任教学校距离分300元、470元、630元三个档次给予年度交通补助。这些政策的实施,吸引了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安心从教。

  (四)构建关爱体系,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宁夏高度重视构建特殊群体就学关爱和保障机制。一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政策在全国率先实施,优先覆盖落实地区,按每生每天5.6元标准,为西海固地区11个县所有26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连续7年实现了食品安全与资金运行“零事故”,被教育部总结为“宁夏模式”。二是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确保应入尽入;普遍建立了多层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同心县建立县乡校三级关爱体系,县城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学校少年宫、学校心理咨询室、留守儿童关爱室实现全覆盖。三是保障残疾儿童。全面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实现特殊教育全纳,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五)推进综合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宁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创新学校管理体制,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学校特色办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德育工作,创新德育方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五好小公民”“日行一善”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社会主义新公民。二是着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积极探索“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等多个联盟办学机制,通过送课下乡、教学互助、教师交流等活动,促进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管理方法、特色品牌等方面的校际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扩面提升。三是全面开展中小学创新素养教育。2015年以来,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在全区中小学全面实施以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素养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辟了新途径。学生的音乐作品赏析能力、绘画创作能力等指标在国家质量监测中成绩优秀。灵武市开发了学科拓展、文化素养、活动体验、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五位一体”的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了凸显个性的舞台。四是推进学校特色化发展。各地各学校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吉县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校”“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实现了校园文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中宁县九小“日行一善”成为全国德育教育品牌在全国推广,宽口井九年制学校“春蕾女子合唱团”唱响人民大会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6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

  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西吉县少数学校规模偏大。西吉县、同心县、灵武市、吴忠市红寺堡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中宁县小学部分班级班额超过45人。同心县、西吉县、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宁县、灵武市、石嘴山市惠农区初中部分班级班额超过50人。

  (二)义务教育管理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

  灵武市、石嘴山市惠农区于2018年9月上旬分别将2017年以前欠拨的义务教育经费全额补拨到教体局账户,但大部分资金暂时未落实具体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将2016-2017年教育附加费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等,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西吉县办学规模在200人以下的部分学校(含教学点),因成本问题,冬季取暖经费短缺。灵武市部分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未能达到国家新颁布的校车标准。中卫市中宁县部分学校安装监控设备数量不足,石嘴山市惠农区个别学校教学楼没有按有关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灵武市个别学校篮球架、排球架等体育器材不适合该年龄阶段学生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仍待进一步改善

  西吉县、同心县、中宁县、灵武市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低于省定标准。西吉县、同心县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低于省定标准,体育运动场地建设低于省定标准。灵武市、西吉县、同心县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低于省定标准。中宁县部分学校未实现“班班通”,部分教室缺多媒体设备。灵武市、石嘴山市惠农区个别有5名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没有未配套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仍待进一步加强

  石嘴山市惠农区按核定编制,教职工数量不足。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部分学校师生比低于省定标准。西吉县、中宁县、同心县、石嘴山市惠农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西吉县部分学校无专职保安。吴忠市红寺堡区部分学校缺少专业心理健康教师。石嘴山市惠农区初中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校际差异系数偏高。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以及省级督查和市、县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要加大自治区政府统筹力度,强化财政主渠道供给,确保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经费要更多地投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内涵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要把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制定学校建设配备标准作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基础性工作。要加大乡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补齐区域义务教育的短板。要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法规政策,实施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交钥匙”工程,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等问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通过做优教师增量、盘活教师存量、激发教师活力等措施,重点解决部分地方音体美等教师紧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教师倾斜政策,增加吸引力,让更多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合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四)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要适应当前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任务新目标。要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以创新素养为突破口,以综合改革为动力, 以强化督导为保障,以“互联网+教育”为重要手段,实现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发展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了坚实的基础。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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