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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蔬果摄入要足量 先洗后切减少营养损失
文章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9 11:41    点击量:833    

  食药监总局官网23日发布蔬果消费提示,提出居民在消费蔬果时应注意四点。

  蔬果中富含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质等。富含蔬菜水果的膳食能够降低脑中风和冠心病风险,还可以降低胃肠道癌症的发生风险。

  为此,食药监总局提示消费者,首先,蔬果摄入要足量。《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推出的餐盘中,蔬菜水果占一半左右,可见蔬果在日常膳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建议普通消费者每天应该食用300~500克蔬菜,其中深色蔬菜应占一半以上;并食用200~350克水果。

  其次,蔬果尽量保持新鲜。要经常及时买菜,蔬菜最好现买现吃,购买的蔬果品种尽量多些,每一种的量少些;购买后要及时放进冰箱,不要在室内放置太久,以免贮藏过程中维生素和植物化学物质损失,或生成亚硝酸盐。《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建议,可从食物购买量上来保障足量的摄入,比如一个三口之家每天的蔬菜购买量应在1~1.5公斤,并分配在一日三餐中;每周的水果购买量应在4~5公斤。同时,应变换购买种类,每周蔬果的种类应在10种以上。

  第三,制作蔬菜时要减少营养损失,制作蔬菜时应先洗后切,减少水溶性营养成分的流失,注意反复清洗干净。同时,叶类蔬菜在烹调时要急火快炒,避免长时间加热,这样有利于减少热敏性营养成分的破坏;扁豆等蔬菜在烹调时要注意烹熟、烹透,避免中毒。剩菜再次食用时加热要充分,时间过长的剩菜尽量不要再吃。

  第四,蔬菜和水果不能互相替代。蔬菜和水果在营养组成上各有特点,不能互相替代。在家或工作单位,可把水果放在容易看到和方便拿到的地方,以方便随时食用。同时,果汁并不能代替鲜果,在保证卫生的前提下,尽可能吃新鲜水果。外出时带上蔬果,当成最好的零食。(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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