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门槛低监管难跟上 网售食品暗藏几多安全“雷区”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4 15:32 点击量:111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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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10批次食品不合格的消息,其中又有多家网售食品上榜。事实上,从新《食品安全法》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征集网售食品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已成社会关注焦点。由于网售食品的准入门槛低,监管难跟上,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雷区”。
目前,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网售食品总额已达数千亿元,以第三方平台为代表的网络食品经营新模式层出不穷。然而,互联网在给食品销售提供新渠道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新挑战。
一问:问题主要有哪些?
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呈爆发式增长,特别是随着跨境电商、冷链物流以及诸多外卖平台的发展,进口食品、生鲜以及即食加工等餐饮消费已经进入了网络食品的销售范畴并且增长的速度非常快。但食品质量不容乐观,合格率普遍较低。
在日前举行的“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外卖平台出现“黑作坊”等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热议。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指出,互联网食品销售存在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没有证照的、无合法资质的经营现象。崔恩学特别指出了今年“3·15”央视报道的问题,即饿了么众多商户无合法资质的问题。
此番被央视曝光的“黑作坊”,既无从事餐饮行业所必备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实体店面,卫生状况、食物采购及加工过程也极为糟糕。以往在人们眼见为实的消费体验中,这种不具备起码资质的“黑作坊”是少人关顾、难以生存的,但却凭借互联网外卖平台的东风,把赚钱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以往外卖行业都普遍存在着“管控”的问题,像一般的餐饮店都会有固定的实体,而且都要求有卫生牌照、营业执照等。虽然我们看到的小吃店也有送外卖,但是现在因为有了电商这一形式,外卖不一定是需要有实体店的。实际上你只要有个生产地,甚至很多都规避了办证这种环节。
有一项调查显示,由于制作、存储、配送等多个环节控制监管不过关,许多网售食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问题,有安全隐患。而除了质量安全之外,网售食品还存在包装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缺失等多种问题,因此出现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
今年5月,因销售的两款食品存在安全风险,且无法提供入驻商家有效联系方式,1号店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赔偿消费者陈先生4.08万元。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今,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网购食品所引发的起诉案例已经超过277起,焦点主要围绕食品生产厂家、经销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赔偿责任展开,而第三方平台多以其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已尽到相应审核等义务为抗诉理由,或对辖区监管裁定权提出异议,进而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二问: 症结到底出在哪?
网售食品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诸多业内人士将矛头指向了准入门槛。由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低,绝大多数网店经营食品的资质、能力和责任心无法确保。
中国社科院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赵京桥表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动态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大量未取得安全食品生产和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中进行食品销售,使得食品安全的风险变得更加不可控,而且由于网络销售是面向全国甚至全球市场,所以食品安全的风险可能会从区域性的风险扩散为全国性的风险。
“以外卖平台为例,网络外卖的食品安全之所以没有保障,关键是平台本身从来就没有打算要确保食品的质量,以建立自己的品牌。”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姚学正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现代化的中央厨房做保证,导致生产没有标准,再加上平台对商家缺乏监管,外卖食品的质量可想而知。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目前网络食品安全的管理都是事后监督,发生纠纷后找到相关部门去投诉,然后再由部门来解决,这样的监督模式非常被动。和实体店相比,网络销售食品的店铺监督起来更复杂,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也只能是吃“哑巴亏”。
而不想吃“哑巴亏”的消费者,维权并不容易。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网络第三方销售平台的权责不明细,出现问题后可能会出现食品源头难以追溯、各方互相推诿以及管辖权争议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变得非常高。尽管在与1号店的官司中胜诉,但陈先生表示,从其在1号店购买到违规食品到终审判决已接近两年,维权成本之高可见一斑。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网络食品安全之所以不容乐观,还跟监管力度弱、立法空白、食品标准落后、网络经营主体不规范等有关,而且由于网络食品经营涉及食药监、工商、电信、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监管主体不明确成为困扰网络食品经营的顽疾。
三问:网售食品怎么管?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于日前正式启动,网售食品如何监管成为热点话题之一。在“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崔恩学透露,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网络食品监管办法,包括网络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办法,以及网络订餐监管办法。
“这两个办法目前都已基本成型,准备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然后就可以向社会公布。”崔恩学表示,网络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办法中规定,从事互联网食品经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亮证经营。
据了解,对于一些只为别人提供食品经营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即将颁布的办法也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对申请入网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此外,对已批准入网的经营者,互联网的平台应设置专职的检查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如果互联网企业没有尽到责任,应该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当前我国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主要渠道,第三方网络平台是网络食品生产者产品信息、订单信息、物流和资金等各类信息的主要数据储存方,对网络食品和配合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赵京桥认为,第三方平台对网络食品的管理要做到以下三个可控:一是经营主体的信息可控,知道谁在经营,具体情况怎么样;二是经营信息的可控及经营数据安全和保存完整;三是订单信息可控,要知道消费者在哪,这样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迅速保障消费者安全,迅速的溯源和为政府提供证据,这是第三方平台守好食品安全的入口,对提高整个网络食品的风险控制水平有着非常大的意义。
有业内人士建议,针对网售食品的监管应该线上线下一起抓。网络仅仅是一个食品销售和流通的新兴领域,最终的食品安全风险还是在线下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在互联网时代也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和线上的网络平台的销售实施一体化监管。
针对网售食品监管,姚学正建议发动“全民共治”,就是由消费者形成一个口碑传播的力量,一有食品安全问题了,就要把它(商家)及时曝光。消费者应该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马上投诉、曝光,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合法手段来传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家的“坏名声”,对其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
黄文杰表示,在监督和处罚的措施,我们可以有一些类似于现在经常提到的“负面清单”一样,如果出现了投诉或者责任安全事故等,核查证实之后应该有一些严肃的举措,比如一票否决权等来管控。 南方日报记者 赵兵辉
食品安全大数据
41-51岁年龄段的人最关注食品安全
公众最关注的食品品类前十名为奶粉、肉制品、蔬菜、瓶装水、食用油、酱牛肉、花生油、牛奶、方便面和牛肉干;
食品安全热词前八名为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山梨酸、肉毒杆菌、大肠杆菌和双酚A。
食品安全凸显四大问题
一、病源微生物污染是造成食品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2009年至2013年国家卫计委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244起,累计38958人中毒,749人死亡;
二、农兽药滥用依然是当前食品安全源头污染的主要来源。
三、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污染物构成粮食食品安全的长远隐患。我国每年有3100万吨粮食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被真菌污染,约占粮食年总产量的6.2%。
四、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和欺诈仍是我国现阶段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