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7国务院准备这么做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5 15:53 点击量:117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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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决把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每一道关口!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客户端整理了你最关心的这些——
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
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落实处罚到人。
推动地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在年内全部出台。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
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处理相关法规。
修订出台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抓紧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
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
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与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
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管理,指导地方清理标准,建立地方标准目录。
加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研究。
加快制定蔬菜及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小品种畜禽水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全面清理整合和修订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颁布进口农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规范,启动分类制定“一律”限量标准。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
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摊贩、小餐饮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
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对已注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贯彻实施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推进列车快餐供应商资质管理,做好春暑运铁路食品安全工作。
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等制度,落实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
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
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
加大对重点敏感食品走私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