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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廉: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3 10:42    点击量:1406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李楠)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如何科学理解《规划》,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处于‘多期叠加’的特殊阶段,《规划》作为2016-2020年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值得深入阐释。”

  “十二五”时期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与此同时,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十二五”期间,全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约95.8万件,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万余起。

  胡颖廉说,《规划》专门列举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11类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对此,胡颖廉建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促进各地落实“四有两责”;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提升治理能力、产业发展、安全水平三大维度

  据了解,《规划》围绕治理能力、产业发展、安全水平三大维度,提出了11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目的是显著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对此,《规划》提出将食品安全标准嵌入产业发展和监管体系,以专栏形式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发挥标准的基础作用。

  胡颖廉说,《规划》首次提出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检查队伍,建立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防范、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为一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规划》强调加快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药管理、土壤污染防治、肥料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以及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要求。

  胡颖廉认为,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需要形成全链条、全品种、全模式监管体系。《规划》要求合理划分国家、省、市、县食品检查事权,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严格网格化监管,到“十三五”末期,县、乡100%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聚焦市场机制、社会共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三方面。”胡颖廉表示,《规划》坚持寓最严监管于最优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食品安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此外,《规划》还首次提出“社会共治推进计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鼓励各地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政府激发社会活力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胡颖廉说, 《规划》在指导思想中提出,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他认为。“过去,食品安全被作为单纯的监管工作。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其不再局限于微观产品质量安全和个体健康范畴,而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安全。” 这就要求我们重视食品安全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真正形成各层级政府间、各部门间合力。

  长期以来,人们对监管和产业的关系一直有不同认识,政策实践也经历过一些曲折。发达国家上百年食品安全治理经验表明,产业和监管不是对立关系,强大的产业和强大的监管互为支撑。

  据了解,《规划》还多次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例如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利用企业投入和社会资本统筹支持食品安全创新工作,基于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开展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等。

  胡颖廉表示,所谓强大的产业,并不是政府一味帮企业办事,促产量规模增长,而是通过政策手段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夯实产业基础,助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谓强大的监管,也不是把产业“管死”,而是以市场机制倒逼监管效能,把产业进步作为监管升级的源头活水。

  《规划》专门将社会共治格局单列一章,提倡各方协同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胡颖廉表示,食品安全具有最广泛的命运共同体,风险的多样性决定了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的多元化。胡颖廉说,过去把社会共治作为政府监管体系的补充,现在看来要将企业责任、行业自律、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提升到与政府监管相并列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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