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牛奶又出事儿”,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19 14:53 点击量:1088 大
中
小
最近,“牛奶又出事儿了”的谣言分外猖獗!起初这事儿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但很快事情的真相便水落石出了。莆田的一位造谣者经过司法介入,已经主动发布了辟谣声明和致歉信。
对此,权威机构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一起站出来发声!
从谣言的始作俑者来说,不管是何人或何种机构、出于何种阴暗目的,诋毁这些年已经越来越好的中国乳业和中国乳业的龙头企业,这样颠倒黑白、捏造谣言、诋毁中国的乳品有问题,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儿!目前,多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立案调查。
希望不明真相群众不要再以讹传讹,我们也送给藏在暗地里的操作者八个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你们已经被警察蜀黎盯上了,诋毁诽谤、妖言惑众.....任何一个罪名都能让你身家全无、满街乞讨。
相信一直保持着理性和细心的网友,早就看出了这则谣言的狐狸尾巴。因为自2008年,国家已经马力全开,大力开展奶业整顿和振兴,目前乳制品质量安全为历史最好水平!另一方面,作为中国乳业领头羊之一、中粮旗下的蒙牛集团,在中粮的战略指导下,对质量管得那是比针尖还严,从牧场到餐桌,每个环节都有保障。
牛奶没出事儿,大家都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不过这件事儿,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在面对每则传言时,要多一分求证,少一些不明原委的扩散。别让别有用心者利用消费者听信谣言的心理,制造耸人听闻的谣言,来达到中伤企业的目的。
同时也再次提醒大家
理性对待不实新闻,理性看待中国奶,
不信谣,不传谣!
并告诫那些不怀好意者,
造谣违法,谨慎之!
法律贴士: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