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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渑池县:扶贫款成了少数干部福利 巡察发现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7 11:28    点击量:620    

  原标题: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原书记、原主任茹秋明,通过编造培训资料、虚报票据等方式,套取扶贫培训资金60094元,给6名班子成员发放福利,自己领取10094元——

  扶贫款成了少数干部福利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原书记、原主任茹秋明因违规违纪被组织审查,这让熟悉他的人感到惋惜。他拥有30年党龄,当过人民教师,先后任县文联主席、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在扶贫开发部门任职长达9年,本该在精准扶贫中建功立业,却栽在了贪字上。

  经查,茹秋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共计2.7万元人民币及烟、酒、茶等礼品礼金;通过编造培训资料、虚报票据等方式,套取扶贫培训资金60094元,给6名班子成员发放福利,自己领取10094元。2016年12月,渑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茹秋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正科级职务降为科员。

  巡察发现问题

  2016年8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县巡察机构在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过程中,发现渑池县扶贫办存在“组织培训时用餐超标”的线索。为防止打草惊蛇,县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通过外围摸排进行初步核实。

  调查组先后走访了该县的23个省、市级贫困村的100余名群众。了解得知,2014年3月,县扶贫办举办的第二届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会,发放的物品且餐饮、住宿等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2014年8月,举办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培训会没有安排食宿,但相关培训资料显示支出住宿、餐饮等费用4.2万元。

  莫非他们在打扶贫培训的主意?调查组又找来负责两次培训的鸿源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学校校长马某某和财务负责人张某某了解情况。一番政策攻心后马某某交代,该校以往与县扶贫办有业务往来,但并未受县扶贫办的委托组织上述两次培训,茹秋明曾先后两次安排人员借用学校资质,编造培训教材,并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套取资金60094元。

  面对证据抵赖

  作为在扶贫部门工作长达9年的干部,茹秋明也曾多次深入贫困村调研,通过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然而,在与少数扶贫项目开发商、培训学校负责人的推杯换盏中,茹秋明逐渐放松了警惕,萌生了贪念。

  调查组开始与茹秋明正面接触,谈话时他避重就轻,表面上配合组织调查,实际上却不老实,只承认扶贫办举办两次培训属实,存在超标准用餐问题,扶贫办也已对此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矢口否认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调查组将相关证据亮出,他知道再抵赖是过不了关的,不得不交代了有关事实:这两次培训如果由县扶贫办来牵头组织,费用肯定会低一些。为此他们偷梁换柱,借用培训学校资质,编造培训教材,对外说是培训学校组织的这次培训,借此提高标准,并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扶贫资金。

  班子集体“分赃”

  “套取的资金怎么花?”茹秋明想到了与自己一起“辛苦共事”的班子成员。于是,他私自决定将其中的5万元平均发放给其他5名副科级干部,作为2015年年终福利。而自己先后以过路费、办公费、餐费等名义虚报票据10094元,作为个人2015年年终福利。

  县扶贫办设有纪检组,但是纪检组组长陈某在明知金额远高于正常福利补贴标准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对钱的来历、性质、发放依据提出质疑,反而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结果,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纪检岗位。

  犯了错误,理应被追责。与茹秋明合谋的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该案在渑池县纪委全会上公开通报,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强的警示震慑作用。(记者 郑先志 通讯员 贺文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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