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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究竟应“管”什么?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0 17:00    点击量:824    

  资本市场涨不涨主要与经济环境、资金实力、创新程度、投资者心理相关;监管者不是救市者,监管行为不应该和股价走势挂钩。

  日前,“险资举牌潮”引发市场热议,先有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痛批“野蛮人”,后有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一道道监管政策也随即出台,成为2016年年末金融市场上的瞩目事件。随着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保监会姓监”的表态,深层问题也日渐浮现,面对正处在转型期的我国资本市场,究竟应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笔者以为,当今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最重要的是透明度。从1933年颁布证券法以来,各种法律的修改,都是围绕透明度展开的。透明度监管实际上也是保护市场投资主体的利益,而非单单保护交易行为、信息披露或交易产品。

  市场透明度是“三公原则”的核心,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因为,如果资本市场没有了公开、公正和公平,这个市场将成为一个尔虞我诈的利益市场,所有的黑色交易、内幕交易等证券违规犯罪行为会滋生蔓延,又何来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近年来,资本市场金融创新的步伐明显加快,各种新型产品、融资工具、避险机制以及交易技术应运而生。虽然提升了市场效率,拓展了市场交易资源,改善了市场流动性,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其游离于传统监管视野之外,造成监管空白地带,导致了滞后效应,增加了很多监管的“模糊性”。因此,透明度就成为当今资本市场最需要重视的一个焦点。当然,真正做到有序监管,工作并不轻松,至少要关注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围绕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维护市场长久透明。

  通过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内部风险制度,提高市场法律参与度,强化市场规范约束机制和资本市场法制力量,还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市场环境,以保持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第二层面,针对资本市场层出不穷的创新,监管机构必须平衡好交易技术创新与风险监控的关系。

  今天,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国家鼓励大计算、云数据、网平台、计量化在股票交易技术中的创新和推动作用,我们必须把这些新型交易方式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如何最大限度地限制“幌诈”效应,打击违法违规为核心,强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交易运行信息公开,重点防控打击内部交易,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充分完整准确披露各种信息,让日益复杂的交易结构曝光在投资者视野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市场透明度。

  第三层面,保证市场监管身份单一和职能明确。监管者不能既当监督员,又是操盘手。这无疑会导致监管目标发生位移。

  究其原因,这可能和我们没有搞清楚监管职能有关,监管缺乏独立性。今天看来,这种“混搭监管”模式属于一种功利主义。就好比一个足球裁判员,评判一场足球比赛是看进球多少为标准,如果裁判员恶意判罚守门员,这场足球赛将是何等荒唐。显然,这样是不能形成良好的竞赛气氛,也不会有公正的比赛结果。

  其实,监管者只做一件事就可以了——专职做好监督工作。如果有内幕交易,有虚假披露、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不管市场跌还是涨,都要依法查处。我们过去有些地方就显得过于“现实”了。

  2015年我国证券市场股灾的原因之一,就是监管者的角色错位,把拯救市场作为监管的第一要务。前期股票大涨,监管者以为万事大吉,对部分可能给市场带来重大潜在风险的工具创新和杠杆效应视而不见。至股价暴跌时,监管者对下跌的关心程度又超过对市场合规的关注程度。这或许违背了监管者的最初身份和核心职能。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资本市场涨不涨主要与经济环境、资金实力、创新程度、投资者心理相关,而跟监管关系较弱,监管者不是救市者,监管行为不应该和股价走势挂钩。因此,衡量监管机构有没有执行力,不是看查处了多少违规案件,也非挽救了几起股灾,而是看市场管理能力和风险监管能力的匹配程度。不能说市场涨了,即使违规也不追查。而等到救市时,即便存在违法行为,也能眼开眼闭,敷衍过关。这就把监管者和救市者混为一谈,搞乱了资本市场应有的透明度。或许,这才是我们监管机构明年面临最大的挑战。□顾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璐(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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