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饰两角非法荐股获利90万 QQ“炒股大师”终获刑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9 16:09 点击量:578 大
中
小
●“现货交易”藏陷阱 一人饰两角非法荐股 QQ“炒股大师”终获刑
江苏证监局发布一批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案例
所谓“现货交易”暗藏陷阱,QQ群“炒股大师”一人分饰两角非法荐股终获刑;使用模拟软件冒充股指期货交易来骗钱……日前,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批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案例,并对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投资者需警惕非法期货活动
【案情】俞某、朱某、侯某以聚合辉公司的名义,雇佣了多名业务员,采用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招揽客户,对外宣传是某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属于正规平台,诱使投资者参与所谓的“现货交易”。客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买空”或“卖空”交易,以“对冲”方式平仓赚取差价,实际不发生实物交割,如果交易软件显示出现亏损并达到一定比例,在没有继续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将被强行平仓。
应公安机关请求,监管部门出具性质认定意见,认定聚合辉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法院审理认为俞某、朱某、侯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288万余元。
【提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投资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登录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警惕以贵金属、农产品等“现货交易”为名开展的非法期货活动。《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期货交易出入金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保证资金安全。如果发现相关机构要求投资者将资金存入其账户里,应当加以警惕,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代理或“模拟”期指交易 两案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案情】2015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市民举报,称某超市四楼有人聚众赌博。警方追查后发现并非聚众赌博,而是陈某某等人在超市四楼租用办公室作为营业场所,利用陈某某和其女儿的股指期货账户,非法为投资者代理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收取每手300元的交易手续费。五人非法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指期货金额共43万余元,违法所得18000元。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郑某某等五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5年7月,沈某某、熊某某租用无锡市某小区一室作为营业场所,设立了“股指期货俱乐部”。沈某某下载了模拟股指期货交易软件,对客户谎称是真实的股指期货交易,以每手交易收取手续费用300元的方法,非法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指期货。经公安部门侦查,沈某某、熊某某非法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指期货金额共310万元,违法所得10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沈某某、熊某某等三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提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大、专业性强,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前,要先评估自己有无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具备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决不可绕开规定,从事超越自己能力的交易。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进行。
●非法荐股获利90万 QQ“金牌分析师”终获刑
【案情】李大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博鑫财经网的炒股专家何鸿飞老师,怂恿李大妈成为他的会员,承诺免费寄送学习资料,并且每周推荐3只好股。李大妈动心了,汇了7800元,哪知买进三只股票不久就亏损几万元。这时,“何老师”却消失了。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缉拿归案。胡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没资金170余万元。原来,二十出头的胡某某曾在证券公司工作过,辞职后建立了“金牌分析师何老师”、“机构分析师张”等QQ群。他还在网上购买了上万个手机号码单,逐个给机主打电话,让对方加入自己的QQ群。胡某某一人分饰两个角色,以持牌分析师、炒股专家“何老师”和“张老师”的名义,在QQ群里讲课、荐股,共获利90万元。
【提示】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招揽客户、推荐股票、收取费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属非法投资咨询。投资者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一旦发现受骗上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将资金汇入个人或非法机构的账户。如需证券咨询服务请选择合法机构,可登录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机构名录。(记者 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