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意见出台:小雨不积水 大雨不内涝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2 15:49 点击量:61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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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
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1日,成都市政府在官网正式公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意见》提出了建设海绵城市需要建设的8大工程,并详细明确了建设内容,其中还强调,对于已经建成的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完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环城生态区 将打造为海绵综合体
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成都将打造海绵综合体。
133.11平方公里的环城生态区将被打造为兼顾“生态、民生、产业、耕保”的海绵综合体。根据《意见》,要打造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工程,按照生态修复的理念,通过实施小型水库、农田湿地、中小河流整治、森林涵养保护区等建设,强化环城生态区及周边区域对雨水的下渗和调蓄作用。
除了海绵综合体,还要打造海绵型绿地工程。成都将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把城市绿地和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整体衔接、统筹实施。新建公园绿地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开展竖向排水设计和雨水管网设计。要采取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种方式,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周边区域内涝防治的能力。
建海绵型道路 “快速汇水”变“分散就地吸水”
建设海绵城市,还需要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工程。
《意见》提出,要更新原有的市政建设观念,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将“快速汇水”变为“分散就地吸水”,增强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
在新建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中,要合理应用新工艺和新措施,增加道路绿地、树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和机动车道的透水性;做好雨水收集、调蓄、净化等环节处理,最大程度减缓雨水径流。
而在水系保护和修复工程中,成都则需要通过实施河流综合整治、湖泊湿地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滨水城市景观改造提升、黑臭水体治理等,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
此外,成都还要进行海绵型小区建设工程。新建小区和建筑也都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建设,还要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海绵城市改造。
学校、体育场等 要改造完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海绵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将如何打造呢?对此,新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建绿色屋顶,配套屋面和地面雨水的集蓄回用设施,最大程度减缓雨水径流。
而对于已建成的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应逐步进行改造,完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建设海绵城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工程也至很重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不仅要注重城镇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就地吸纳雨水能力,又要加强城镇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灰色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做法包括,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旁侧湖、滞水塘、调蓄池、蓄水池等雨水调蓄设施,有条件的可建设地下蓄水储水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和承泄能力。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实习生 李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