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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50万“学区过道房”从中介销售页面撤下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3 07:49    点击量:633    

不足11平米的“过道房”。京华时报记者潘之望摄

  不足11平米的“过道房”。京华时报记者潘之望摄

  近日,“天价过道学区房”引起广泛关注,中介发布的售房信息中,大耳胡同29号院内不足11平米的“过道房”售价高达150万。昨日,一房产中介负责人称,与客户协商后,已将该“过道房”自销售页面撤下。

  近日,“天价过道学区房”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中介发布的售房信息中写明“过道不能建房,也不能住人。但有房本可落户。”其中,位于西城区大耳胡同29号院的过道不足11平米,售价却高达150万元,中介标注该“学区过道房”对口实验一小前门分校。

  昨日下午,记者实地探访大耳胡同29号院,附近居民表示,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客户看房,其中不少人直奔“学区过道房”而去。

  29号院内的一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已在此居住数十年,院子产权归自己及亲属所有,“过道作为产权的一部分早于去年就卖给一对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妻,最近过道可能又被倒手出售了。”

  登记该“学区过道房”出售信息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称,今年年初时,房主委托他们在网上发布了29号院“过道房”的出售信息。近日因网上相关报道很多,在与客户沟通后将出售信息从登记页面撤下。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售卖学区房中“过道房”相对较少,“我们系统全部排查了一遍,只有这一个过道房”,并表示该处“过道房”是可以合法交易的,有相关房屋产权证书。

  大栅栏房管所(宣房房屋经营公司一分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一般情况下,在产权证上规划用途一栏注明住宅的房本可以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派出所才给落户。如果房本中含房屋和过道两项明细,房主又拆分出售,房管所可办理手续,但派出所会在确定用途后才能判断能不能办理落户。

  工作人员称,目前阶段,平房存在“公房”和“私房”两种,买房时需要确定房屋所有权。如果是公房,办理落户时容易产生纠纷。私人所有的房子房本等手续齐全可办理落户,因此购买需谨慎。(记者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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