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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地下赌场”,该出一套组合拳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6 20:24    点击量:707    

  “地下赌场”是城市身上的恶瘤,基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还不能将希望寄托于纸面的严打上,而是要有的放矢地祭出一套“组合拳”。

  没有多少人知晓,繁华热闹的都市景象下,常遮掩着“地下赌场”的魔影。近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进入这些隐于闹市的赌场,揭开了庄家精细的操纵与做局“内幕”。他们每月都能轻松攫取百万利润,与之相对的,是混迹其中的“大注”,几番回合下来,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被输光。

  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仅仅是对个体赌博危害的表述。当赌博发展到了“地下赌场”,无论从规模到“管理”,都上升到了一项“产业”的高度,其危害性更将以几何级别跃升。现实中,各地都不乏在这种“嗜血机器”的诱惑之下,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惨痛事例。之前,郭美美就因为与人合作开赌场,从“网红”沦为了阶下囚。

  既然“地下赌场”危害如此之大,就应当严厉查处。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刑法》,都明确规定了对赌博行为的惩处内容,特别针对“开设赌场”行为,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新的罪名,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高高举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具体到现实中,却还有难落下来的尴尬。

  尤其棘手的,是升级化的犯罪手段。“地下赌场”可以说是“全场戒备”。为进入“地下赌场”,记者需要想方设法突破“三道防线”,没有“大注”策应,根本就进不了“圈子”。就算是进了场,“生脸”也有随时被搜身的危险,其他“规则”也不少。可想而知,如果是警方前来查处,也许早早就触动“警报”,无功而返。

  但魔高一丈,道还可以高两丈。将犯罪场所设立在公寓楼,固然有“大隐于市”的谋算考究,可特定时段川流不息造访的“顾客”,总逃不过群众的眼睛;采取熟客带“生脸”的“营业”模式,即便暗中设立了多道“防线”,却也为警方搜集犯罪证据、安插内应侦查人员,提供了介入的可能;像“嗜血机器”那样压榨赌徒,大量的“黑金”流动,同样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关注的重要迹象。

  “地下赌场”是城市身上的恶瘤,必须尽快切除。基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还不能将希望寄托于纸面的严打上,而是要有的放矢地祭出一套“组合拳”。对于警方而言,既应在日常监管上下工夫,加强警民合作,及时掌握各种“反常”动态讯息;亦应在提高技侦手段、集中拔除窝点上使狠劲,对“地下赌场”逢恶必纠、冒头就打,让城市拥有更加健康的肌体。(欧阳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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