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被副局长和政委联手扳倒 后两人也双双落马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6 11:48 点击量:66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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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谢龙生在法庭上。
英德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案重审 四项指控变为三项
25日,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一案,在清远市中院重审开庭,被诉罪名由四项变为三项。谢龙生与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应忠曾联合举报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包庇毒贩一事,使此案备受关注。此次重审,谢龙生坚持自己无罪,谢龙生的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
2012年,谢龙生和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应忠网上实名发帖举报上司、英德市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反映郑北泉充当一贩吸毒团伙的保护伞,并利用手中职权干扰民警办案。2013年12月,郑北泉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谢龙生、朱应忠也落马,朱应忠以受贿罪,被一审法院于2013年11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6年。
谢龙生案一审时,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谢龙生的指控包括玩忽职守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14年5月,清远中院一审判决谢龙生四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谢龙生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7月15日,该案二审开庭,负责审理该案的是省高院法官。今年1月,省高院二审裁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清远中院重审。
此次重审,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谢龙生的指控变为三项,没有了单位受贿罪。“指控的这三个罪名,事实和证据没有变化,但对于同样的证据材料,省高院的裁定书说‘认定事实不清楚’。”对于此次重审被诉的三个罪名,谢龙生和辩护人否认了检方的指控。
庭审今天继续进行。(记者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