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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当实事求是讲成效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彦随    发布时间:2016-05-11 08:02    点击量:661    

  衡量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关键不应是追赶脱贫时间、攀比脱贫数字,而应是坚持脚踏实地、立足农村实际、掌握贫困实情、讲求脱贫实效


  精准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其要义是健全“建档立卡”管理制度,推进“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创新理念。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打赢这场脱贫攻坚的大战役,是对执政能力的大考验。

  当前,脱贫攻坚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苗头性问题:比如,操之过急,数字上的追赶达标、争先恐后;等待观望,思想上的消极应对、瞻前顾后;避重就轻,决策上的简单草率、挑肥拣瘦。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脱贫攻坚的内涵认识不到位,在贫困发生率居高、贫困化程度仍重的情形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对贫困农户不是精准施策,而是提前“兜底”了事。一些市县,以前要扶贫政策争相做大贫困人口规模,现在要脱贫政绩,暗自缩小贫困人口数量。对于这些不良倾向,必须及时引起重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做好精准扶贫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衡量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关键不应是追赶脱贫时间、攀比脱贫数字,而应是坚持脚踏实地、立足农村实际、掌握贫困实情、讲求脱贫实效,营造农村脱贫户、非贫困户、贫困户自主帮扶和生产技术自愿分享的社会风尚,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良性机制。

  农村脱贫必须靠发展,而发展需寻内生动力。特别是我国农村贫困类型多、差异大,各地发展什么、怎么发展,效果如何、前景怎样,亟待因地制宜、科学评估、审慎决策。因村因户帮扶,是培育内生动力的基础。但要帮在点上、扶到根上,引导农户主动参与扶贫,全面推进土地、户籍、社保等制度创新,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与民主权利。

  适应经济新常态,亟待创新精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应当认识到,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拔寨的新阶段,扶贫效率递减、孤岛效应显现。在实践中,要优先补齐贫困乡村重大基础设施与公用服务设施短板,优先扶持农村有波动、暂时性贫困农户实现稳定脱贫,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型、股份化精准扶贫开发项目。

  强化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精准性,其关键在于有效防止贫困人口错评、漏评和脱贫人口错退、漏退问题,实事求是抓落实。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施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迫切需要、贫困群众热切期盼的问题。

  增强对全面脱贫复杂性、艰巨性的系统认识,既要攻坚拔寨,敢于啃硬骨头,又要统筹兼顾,善于抓大格局。必须坚持“六个精准”扶贫指导方针,算清“五个一批”贫困人口细账,确定未来精准脱贫总规划、路线图,做实协同战略、找准攻坚战术、打好年度战役,防止省、市、县、乡层层脱离实际,一味压缩精准脱贫的时间表。

  第三方评估是新时期创新管理方式的重大措施,也是客观评判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督查巡察作用,可为科学转变扶贫工作方式,消除贫困地区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其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开辟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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