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回眸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1 15:53 点击量:96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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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题: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回眸
新华社记者熊丰、丁小溪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回应期待的关键一招。随着中央第8督导组29日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
河北试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凌厉攻势:一大批村霸恶痞被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加速形成、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得到整顿治理、和谐法治的社会风气更加清朗。
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提高认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紧紧抓住督导工作的“牛鼻子”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中央督导组始终把政治督导居于首要位置来抓。推动各地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
政治督导首先要抓住“关键少数”。在中央督导组推动下,被督导地方“五级一把手履职督导谈话”全面铺开,10个督导组直接与被督导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个别谈话,层层压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仅中央督导组直接谈话的党员干部就有6246名。
政治督导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层层贯彻落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中央各督导组认真查阅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工作督导指导、信访和线索排查情况等相关资料,对一些已审结生效和已立案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有关文书材料进行查阅和研究。
中央督导组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紧密结合,严字当头、真督实导,对于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中央督导组毫不含糊地向被督导省市指出,推动边督边改:
——针对有些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只挂帅不出征”现象,中央督导组建议,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对经过五级一把手履责督导谈话特别是谈话“回头看”后,仍工作推不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有意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问责、调整。
——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上热中温下凉”,习惯于当“二传手”等问题,中央督导组建议,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纳入综治考核等形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善于抓“两端”,既对先进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促进后进地区学习借鉴、比学赶超,又要对工作开展不力地区和部门通报或约谈。
——针对有的地区和行业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涉黑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甚至“手中是本糊涂账”等问题,中央督导组建议,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线索摸排上的关键作用,重点对容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地区行业领域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活动。
直抵基层、直面问题、直奔群众——把扫黑除恶斗争做到群众心坎里
黑恶势力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熟悉,扫黑除恶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以群众路线织就一张天罗地网,打一场人民战争。
中央督导组进驻被督导省市的当天,就第一时间通过主要媒体、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设立专门场所和人员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并要求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截至目前,10个督导组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线索17万余件。对于群众举报线索,中央督导组督促各地认真核查,并直接督办一些重点举报线索,推动各地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
针对专项斗争中“上下一般粗”“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中央督导组在省级层面督导结束后立即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下沉督导。
在下沉督导前,中央各督导组认真整理汇总群众举报情况,带着线索问题下沉,下沉督导期间,通过新闻报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发布下沉督导情况信息,曝光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保护伞”、公布发放举报奖励金额等方式,形成扫黑除恶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下沉督导中,中央督导组有的组成机动督导小组,对重点线索进行实地暗访;有的在基层召开市县乡村领导及政法干警参加的座谈会,专题听取案件汇报,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有的采取“线索先行、自下而上”的方式,“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深入县乡村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有效解决“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问题。
在第一轮督导中,中央督导组共下沉到107个市421个县682个乡镇865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
扫黑除恶有力增进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所到之处,中央督导组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也受到群众热烈拥护和真诚信任。“扫除了一批黑恶分子和‘保护伞’,人民群众无不拍手叫好,感到扬眉吐气、大快人心。”一位郑州市民写给中央第6督导组信中说,“希望借中央督导组的东风,使社会更加风清气正。”
坚决打“伞”、深入反腐、持续拍蝇——绝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受“保护”
针对有的被督导地方在区县层面“破网打伞”力度不够,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数量少、级别低,以及有的区县尚未“破零”等问题,中央督导组在下沉督导和对接会上多次严肃指出这一必须重视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求、压实责任,并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直接交被督导省市纪委监委查办,推动“破网打伞”取得实质突破。
近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该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汪治怀案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成效的一个缩影,也彰显了各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的坚定决心。
督导工作启动以来,各组充分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推动10省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2人,移送司法机关178人。
在山西,推动当地公开曝光90余名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头目“小四毛”充当“保护伞”案;在辽宁,推动对凤城市委原书记高某采取留置措施;在山东,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在重庆,中央督导组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直接交市纪委监委查办,推动深挖彻查取得实质突破。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68件93人,分别增加2.1倍和3.7倍;新立案查处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全市查处“保护伞”零立案区县由25个减至7个,下降72%。
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一抓到底。
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
完善联点包案机制,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必要时由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派出工作组联合调查;
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敢于“刀刃向内”,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
在中央督导组推动下,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不断以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筑牢堤坝、夯实基础、铲除土壤——推动齐抓共管源头治理
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严字当头。中央督导组仔细核查各地是否认真落实第一次对接会后所督导省市党委制定的边督边改工作方案,着力推动“边扫边治边建”,扎实推进以督促改。
突出重点。中央督导组将关注点放在农村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推动对新换届村“两委”候选人严格把关,对已换届村“两委”开展回头看,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增强。1个月以来,10省市共调整不合格村干部577人。
真督实导。针对一些行业监管部门行动迟缓、部分行业乱象突出等问题,督导组深入调研,推动各地拿出有效举措,对相关治安乱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围绕问题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督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配强力量治软、完善制度治散、解决矛盾治乱。督导工作启动以来,各地不断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辽宁省坚持既除恶又清源,集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专项整治,以县为单位进行逐村摸底排查和综合分析,完成了对23902名村、社区书记、主任身份信息全面核查工作,查处涉黑涉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33人,调任撤换不胜任、不尽职、不合格的村书记257人,进一步筑牢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
福建省强化村级组织换届保障,建立村级换届选举人“五不能”“六不宜”负面清单,组织开展“党建体检”,强化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
山东省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推动国土、交通、住建、工商、旅游等行业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四川省创新工作机制,安排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群发送扫黑除恶公益短信上亿条,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有利氛围。
深入剖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对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有效制度规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标本兼治、边惩边治,各地正在及时总结经验,将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巩固督导成果,不断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根据部署,2019年,中央将组织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并力争在上半年实现督导全覆盖。中央第一轮督导产生的实效,必将推动被督导省市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间断地开展“大扫除”;中央第一轮督导形成有益经验和创新探索,必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