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4 10:31 点击量:1035 大
中
小
新华社合肥8月4日电(记者姜刚)安徽省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提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与此同时,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
安徽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
在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安徽省将坚持保护优先、从严管控、补建结合、权责一致,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应当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预审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安徽省规定,坚持农地农用,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农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设施农业用地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