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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9 16:25    点击量:823    

图片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记者王琦 刘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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